「我們的紅色素供應商有台灣的檢驗合格報告,出美國夠不夠?」一家做糖果的客戶出貨前這樣問。答案是不夠,而且差很遠:如果那是合成色素,美國要求的不是一張供應商報告,是這個色素的這一批,曾經送進 FDA 的實驗室、驗過、拿到認證批號。很多人以為添加物只有一套規則,其實 FDA 把「一般添加物」和「色素」分成兩軌,管法完全不同。
第一軌:一般食品添加物——GRAS
一般添加物(防腐劑、甜味劑、乳化劑、香料等)的邏輯是:要嘛是 FDA 核准的食品添加物,要嘛是 GRAS(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,一般公認安全)。GRAS 有兩條路:
- GRAS 自我認定:業者依據公開科學證據自行認定安全,不用通知 FDA,但要拿得出依據
- GRAS 通知程序:把安全性資料送 FDA,FDA 回覆「無異議」信函,市場接受度最高
重點是:台灣合法不等於美國合法。台灣的正面表列跟美國的清單不是同一份——部分中藥材成分、部分甜味劑,在台灣可以用、在美國沒有 GRAS 依據,配方原封不動出口就是把整批貨押在一個沒查證的假設上。出貨前把配方逐項對過美國清單,是成本最低的一步。
第二軌:色素——沒有 GRAS 這條路
色素在美國法規裡是獨立類別,依法不適用 GRAS、也沒有任何 GRAS 路徑。每一種可用色素都必須是 FDA 預先核准、列名在法規裡的品項(合成色素列在 21 CFR 74,免認證的列在 21 CFR 82 相關架構下),不在清單上就是不能用,沒有「自我認定安全」的空間。
而且合成色素還多一道門:
- FD&C 七色(合成色素)逐批送 FDA 認證:每一個生產批次都要送 FDA 檢驗鉛、砷等雜質,合格才發認證批號,進口產品同樣適用——你用的色素批次沒有 FDA 認證批號,成品就是違規
- 天然來源色素(如某些植物萃取)多數免逐批認證,但仍必須是核准列名的品項、符合其使用限制
| 類別 | 核准方式 | 逐批認證 |
|---|---|---|
| 一般添加物 | 核准添加物或 GRAS | 不需要 |
| 合成色素(FD&C) | 預先核准列名 | 需要,逐批 |
| 天然來源色素 | 預先核准列名 | 多數免除 |
實務上要跟色素供應商要的不是檢驗報告,是該批次的 FDA 認證批號。供應商拿不出來,就換供應商,不要賭。
出貨前的配方檢查順序
- 把配方逐項分類:一般添加物還是色素?
- 一般添加物:查是否為核准添加物或有 GRAS 依據,留下依據文件
- 色素:確認品項在核准清單上、用途與限量符合
- 合成色素:向供應商索取該批次 FDA 認證批號,附進出貨文件
- 標籤成分列表的英文名稱與法規名稱一致(這也是 FSVP 進口商會核對的點)
天櫃怎麼接
天櫃 SKYCARGO INC 具 FDA 與 USDA agent 身分,可擔任進口商(Importer of Record)。含色素或特殊添加物的食品,我們在出貨前協助把配方對美國清單過一輪、確認認證批號文件齊備,再安排出貨;貨到美國由我們報關、對接 FDA 查驗、進倉配送。配方的問題在台灣端花一天解決,比在美國碼頭花三週便宜太多。
配方拿不準的,把成分表傳給我們,一個工作天內回覆哪些項目要補文件。
本文依 FDA 食品添加物與色素相關規定整理,僅供參考,法規細節以 FDA 現行公告為準;個案請以正式合規顧問與官方查覆為準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