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妝品出口美國 MoCRA 新制:設施註冊、產品列名與美國責任人

化妝品曾是 FDA 管得最鬆的品類,MoCRA 之後不是了:設施註冊(兩年更新)、產品列名、安全性佐證、美國責任人、不良事件通報,一項都不能缺。本文照出貨順序講清楚五件事、小型企業豁免為什麼靠不住,以及台灣廠最常踩的三個坑。

一家做面膜的客戶把台灣的化粧品產品登錄證明印出來帶到會議上,問我們:「這個拿去美國能不能用?」答案很殘酷——不能。而且這題在幾年前根本不會有人問,因為美國化妝品長期是 FDA 管得最鬆的品類,幾乎不用註冊、不用列名、出了事也很少人通報。MoCRA(化妝品監管現代化法)把這個時代結束了:化妝品的管理方式明顯向藥品級靠攏,過去「裝櫃就能出」的做法,現在每一步都有法遵動作要先做完。

MoCRA 要求的五件事

照出貨順序排,缺一件貨就可能卡關:

  • 設施註冊:製造或加工化妝品的工廠要向 FDA 註冊,而且每兩年更新一次——不是登錄一次用到底
  • 產品列名(product listing):每個在美國上市的產品都要向 FDA 列名,成分要交代清楚
  • 安全性佐證(safety substantiation):要有足夠的證據支持產品在正常使用下是安全的,被要求時拿得出來
  • 美國責任人(responsible person):標籤上列名的製造商、包裝商或經銷商,負責列名與不良事件通報——沒有這個角色,產品在美國就沒有人「對 FDA 負責」
  • 不良事件通報:嚴重不良事件要在期限內通報 FDA,紀錄要留存備查

注意這五件事的性質:前四件是出貨前要到位的,最後一件是上市後的持續義務。很多台灣廠只盯著標籤,忽略了設施註冊與列名這兩個「工廠端」的動作。

小型企業豁免:有,但別指望

MoCRA 給小型企業部分豁免(主要是設施註冊與產品列名),但門檻低,而且眼部產品、注射、長時間接觸黏膜等類別不適用豁免。更實際的問題是:你的美國通路商與零售平台通常不管你有沒有豁免資格,上架審核直接要註冊與列名證明。把豁免當免做的理由,多半在通路端就被擋下來。

台灣廠最常踩的三個坑

第一個坑:把台灣化粧品登錄當等價物。 台灣的產品登錄與 MoCRA 的設施註冊、產品列名是兩套制度,互不承認。台灣文件可以當作你內部資料齊全的證據,但不能取代任何一項美國端的動作。

第二個坑:INCI 標示不全。 美國要求成分用 INCI 名稱標示,台灣包裝常見中文成分名、俗名或只列重點成分。成分表不完整或名稱不對,就是標示不實(misbranded)的直接依據。

第三個坑:沒有美國責任人就出貨。 標籤上沒有一個能對 FDA 負責的美國端角色,列名跟不良事件通報都沒有掛的地方。這不是到貨後補的文件,是出貨前就要決定的架構。

天櫃怎麼接

天櫃 SKYCARGO INC 具 FDA 與 USDA agent 身分,可擔任進口商(Importer of Record)與收貨人。化妝品案子我們的做法是出貨前先盤三件事:設施註冊與產品列名的狀態、INCI 成分標示的完整度、美國責任人由誰擔任;架構確認了再排艙出貨,貨到美國由同一組人報關、對接查驗、進倉配送。物流與合規在同一條線上處理,才不會貨到了港才發現制度面少一塊。個人自用保養品集運請走西布倫集運。

準備把保養品牌帶進美國市場,把產品清單與現行標籤傳給我們,一個工作天內回覆 MoCRA 缺口清單。

本文依 MoCRA(Modernization of Cosmetics Regulation Act)相關規定整理,僅供參考,法規細節以 FDA 現行公告為準;個案請以正式合規顧問與官方查覆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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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vin C Lin
Kevin C Lin

天櫃 SKYCARGO 創辦人/FDA 美國代理人

2023 年在美國創立天櫃 SKYCARGO INC,承接集團 2014 年起的美台集運經驗,從集運、FedEx 協議價快遞做到 B2B 進出口與食品合規。具 FDA 與 USDA 代理人身分,可擔任台灣出口商的美國進口商(IOR)與收貨人(Consignee),直接對接 FDA、USDA 與海關查驗。